特种设备知识--压力管道的划分
特种设备知识--压力管道的划分
一 、压力管道定义(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九十九条)
压力管道,是指利用一定的压力,用于输送气体或者液体的管状设备,其范围规定为最高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1MPa(表压)的气体、液化气体、蒸汽介质或者可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或者等于标准沸点的液体介质,且公称直径大于25mm的管道。
二 、压力管道安装许可类别级别划分(见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规则 TSG D3001-2009附录A)
1. GA类[长输(油气)管道] 长输(油气)管道是指产地、储存库、使用单位之间的用于输送(油气)商品介质的管道,划分为GA1级和GA2级。
1.1 GA1级 根据安装的实际情况,GA1级分为GA1甲级、GA1乙级。
1.1.1 GA1甲级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长输(油气)管道为GA1甲级:
(1)输送有毒、可燃、易爆气体或者液体介质,设计压力大于或等于10MPa 的;
(2)输送距离大于或者等于1000km,且公称直径大于或者等于1000mm的。
1.1.2 GA1乙级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长输(油气)管道为GA1乙级:
(1)输送有毒、可燃、易爆气体介质,设计压力大于或者等于4.0MPa,小于10 MPa的;
(2)输送有毒、可燃、易爆液体介质设计压力大于或者等于6.4MPa,小于10 MPa的;
(3)输送距离大于或者等于200km,且公称直径大于或者等于500mm的。
注:根据TSG R1001-2008《压力管道压力管道设计许可规则》的划分: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长输(油气)管道为GA1级:
(1)输送有毒、可燃、易爆气体介质,最高工作压力大于4.0MPa 的长输(油气)管道;
(2)输送有毒、可燃、易爆液体介质,最高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6.4MPa,并且输送距离(指产地、储存地、用户间的用于输送商品介质管道的长度)大于或者等于200km的长输(油气)管道。
没有细分甲、乙级,甲乙级之分只是为了限制取得GA1甲级许可证的企业家数而生硬划分的结果。
1.2 GA2级 GA1级以外的长输(油气)管道为GA2级。
2. GB类(公用管道)
公用管道是指城市或乡镇范围内的用于公用事业或民用的燃气管道和热力管道,划分为GB1级和GB2级。
2.1 GB1级城镇燃气管道。
2.2 GB2级城镇热力管道。
并且分为以下两类:
(1) 设计压力大于2.5 MPa;
(2)设计压力小于或者等于2.5 MPa。
3.GC类(工业管道)
工业管道是指企业、事业单位所属的用于输送工艺介质的工艺管道、公用工程管道及其他辅助管道,划分为GC1级、GC2级、GC3级。
3.1 GC1级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工业管道为GC1级:
(1)输送GB5044-85《职业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中规定的毒性程度为极度危害介质、高度危害气体介质和工作温度高于标准沸点的高度危害液体介质的管道;
(2)输送GB50160-2008《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及GB50016-200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规定的火灾危险性为甲、乙类可燃气体或甲类可燃液体(包括液化烃),并且设计压力大于或者等于4.0MPa的管道;
(3)输送流体介质并且设计压力大于或者等于10.0MPa,或者设计压力大于或者等于4.0MPa,并且设计温度大于或者等于400℃的管道。
3.2 GC2级除本规定3.3规定的GC3级管道外,介质毒性危害程度、火灾危险性(可燃性)、设计压力和设计温度低于3.1规定GC1级的工业管道为GC2级。
3.3 GC3级输送无毒、非可燃流体介质,设计压力小于或者等于1.0MPa,并且设计温度高于-20℃,但是不高于185℃的工业管道为GC3级。
4.GD类(动力管道)
火力发电厂用于输送蒸汽、汽水两相介质的管道,划分为GD1级、GD2级。
4.1 GD1级设计压力大于等于6.3MPa,或者设计温度高于或者等于400℃的动力管道为GD1级;
4.2 GD2级设计压力小于6.3MPa, 且设计温度低于400℃的动力管道为GD2级;